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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呼伦贝尔市《公务员法》统一考试的通知

OFFCN.COM 2005-12-15 11:38:37 来源:中公网 点击:0

各旗市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局,市直各党政机关:
    根据《呼伦贝尔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宣传培训工作总体规划》的具体安排,经市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协调小组研究(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对《公务员法》考试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同《呼伦贝尔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宣传培训工作总体规划》(呼人发[2005]55号)中规定的参加全员培训人员范围。
    二、考试时间:
     (一) 2005年12月20日 上午9:00-11:30时
                  下午15:00-17:30时
     (二) 2006年元月4日补考:下午15:00-17:30时
     三、试题传送方式:
     本次试题由市协调小组统一命题,分A、B、C三套试卷(同时译成蒙文试卷),其中A、B两套试卷作为12月20日上午、下午正式考试用,C套试卷作为补考用。
     四、试题传送方式:
     本次试题通过呼伦贝尔市人事局电子信箱(rsj@hlbers.gov.cn)加密传送至各旗市人事局,各地于12月19日上午11:00时至12:00时向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询问密码。请各旗市人事局指定专人下载并印制试卷,注意保密。
     五、试卷管理:
     12月20日上午、下午开考前40分钟,市直机关各考点巡视人员到市人才考试中心领取试卷并径送考点,考试结束后将试卷密封后交市行政学院公务员培训部。各旗市的考试由当地人事局自行安排。
     六、判卷登分:市直机关参加《公务员法》判卷登分工作由市行政学院负责,并于判卷、汇总、登分工作结束后向组织、人事部门分别提供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成绩。旗市区协调小组自定相关事宜。
     七、考场设置:
     (一)市直机关原则要求在原培训场所设考场,如原培训场所不具备考试条件,请各部门务于12月16日12:00时前将参加考试人数报市委组织部干教科和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由市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在市行政学院考试。仍在原培训场所设考场的也必须于12月16日12:00时前向市委组织部干教科和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报以上情况。
     (二)各旗市可根据各自情况确定相关事宜,海拉尔区统一参加市直组织的考试。
     (三)市直公、检、法、司四部门参加12月20日上午或下午考试人数,务于12月16日12:00时前报市委组织部干教科,同时提出考场设置意见,市各公安分局参加所在旗市组织的考试,请于12月16日12:00时前主动与所在旗市组织部联系。
     八、因工作需要市直机关公务员在旗市检查指导工作或旗市区公务员在市直机关或其它旗市区工作的,可在当地参加考试,但必须于12月16日12:00时前向原机关所在地组织部、人事局报人员名单及事由,同时主动与所在旗市组织部、人事局联系,确定参加考试事宜,判卷、汇总、登分由当地办理,并将得分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考试人员所在地组织部或人事局。
     九、各旗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务员法》考试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考试结束的后,将《公务员法》宣传培训及考试等工作总结于2006年元月10日前报市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本文引用地址:http://nmg.offcn.com/article/2005/1215/offcn3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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